[中心观点]杨秀:我国电力需求侧响应工作出现的新特点

     2012年,我国确定北京市、苏州市、唐山市和佛山市为首批综合需求侧管理试点城市。这些年随着需求侧管理与响应工作的推进,近年我国需求侧响应工作出现一些新特点。


1.“削峰”与“填谷”并行,清洁能源消纳成为“新”主题

2018 年开始,天津、江苏、上海等地开展了市场化需求响应“填谷”项目,引导用户调整生产计划,增加谷段负荷,促进新能源消纳。

“填谷”需求响应的实施标志着需求响应的定位已发生明显改变,“缓解电力供需缺口”已不再是电力需求响应的唯一任务。电力需求响应工作的定位向“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能源消费结构优化、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提高智能用电水平”转变。


2.市场化程度逐步提升,首现需求侧竞价模式

我国需求响应除各类电价机制外,激励型需求响应通常以约定补偿方式为主。江苏省在2018年国庆期间的需求响应中首次采用了竞价模式,由计划参与的负荷集成商及用户自主申报参与的负荷量和所需激励价格。此后,山东、上海等也开展了需求侧竞价模式的尝试,标志着我国需求响应市场化程度有了进一步提升。


3.参与负荷和响应手段多元化

目前我国需求响应的参与主体以电力用户和负荷集成商为主,江苏参与需求响应的负荷类型主要为大工业用户;上海的响应负荷则全面覆盖了工业生产、建筑楼宇、自备电厂、冷热电三联供、冰蓄冷、储能设施、公共充电站、小区直供充电桩等全类型城市可控负荷资源;河南的响应负荷则涵盖了工业、非工业空调、储能等多种负荷特性用户。而且江苏、上海、河南的需求响应中均包含了储能负荷,是一种良好的负荷双向调节资源。


但总体看,当前需求侧响应还存在以下问题:


1.规模化响应水平远远不足

目前我国需求侧响应的总量与比重远远低于欧美发达国家,主要是一方面目前电力供应整体比较宽松,电力供需形势总体平衡,仅从电力平衡的角度目前缺少实施规模化需求响应的环境。


 2.激励机制有待完善

目前需求响应依靠政府和电网企业政策激励,未形成稳定的商业模式。针对需求响应客户的激励强度不够,激励种类单一,客户参与积极性不足。负荷集成商无法通过参与组织需求响应直接获取补贴,目前积极性也不高,未形成普遍适用的商业模式。